会议制度
为规范会议制度,提高会议质量,确保有序开展会务,特制定本制度。
商会会议有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监事会会议等,会员大会、理事会的要求在商会章程中已作明确规定,本制度规范的主要对象是会长办公会、监事会会议、学习交流会。
(一)会长办公会
是商会决策机构会议,每年召开2-3次,由会长召集,参加者为常务副会长、监事长、秘书长,副会长。
会议内容有:
1、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会议文件草案;
2、研究决定商会日常管理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,安排重要工作;
3、提出增补副会长人选名单,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;
4、听取秘书处日常工作汇报。
(二)监事会会议
是商会的监察工作会议,每年召开一次,由监事长召集,参加者为监事,商会发生重大事件且必须进行监察时,可随时召开。
会议内容有:
1、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;
2、对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;
3、对本会财务工作进行监审;
4、对本会会员违反本纪律、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。
(三)学习交流会
是会务工作中的重要会议,以学习交流为宗旨,每年3-4次,由秘书长组织。
会议内容有:
1、参观企业生产现场;
2、所在企业主围绕会议主题介绍做法与体会;
3、与会人员互动交流。
(三)会议规定
1、各类会议由秘书处事前通知时间、地点、内容,参会者应做好准备,准时出席,不能出席者应向秘书处请假;
2、为提高参会者的出席率,各类会议实行签到制,年终进行汇总;
3、会议要简明、高效,议题集中,并做好记录;
4、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时,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 按商会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实施;
5、当会长、秘书长外出时,有关会议可由会长指定的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主持召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