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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规章制度

档案管理制度

为保障本会档案资料的原属性、真实性和安全性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档案资料的范畴
1、财务资料。会计、出纳所记载的一切账簿及原始凭据;
2、会议资料。会议性质、议程、决议、纪要等;
3、会员资料。会员提供的入会申请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、照片等;
4、书刊资料。刊载商会信息的报纸,杂志及其他信息资料;
5、文件资料。上报、下发的所有正式文件、函件、政府有关部门,特别是工商联下发的文件、函件等;
6、函件资料。以商会及秘书处的名义,发出的所有函件、通知等;
7、组织相关活动的资料。
8、档案资料包括:纸介质、磁介质及电子介质等载体形式。
二、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
1、由秘书处指派专人负责搜集整理;
2、每年12月份,将当年所有资料汇总,整理后归档。
三、档案资料的管理使用
1、所有资料均由秘书处指定专人保管;
2、有关人员查询、使用档案资料时,应予登记;重要资料的查询,应报秘书长、会长审批;
3、秘书处应确保档案资料不丢失、不损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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